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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简介
目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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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学生提早体验职场,建立正确工作态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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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学校实务教学资源及学生就业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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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少企业职前训练成本,储值就业人才
(一)暑期课程:
于暑期开设二学分以上之校外实习课程,且须在同一机构连续实习
八周,并不得低于三百二十小时为原则(包括各校订定定期返校之
座谈会或研习活动等)。
(二)学期课程:
开设九学分以上,至少为期四. 五个月之校外实习课程,修读实习
课程期间,除依各校订定定期返校之座谈会或研习活动等外,学生
应全职于实习机构实习。
(三)学年课程:
开设十八学分以上,至少为期九个月之校外实习课程,修读实习课
程期间,除依各校订定定期返校之座谈会或研习活动等外,学生应
全职于实习机构实习。